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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报名通知

    2009-06-22 16:34     关键词:报名通知     浏览:1688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 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 部令第61号)、《上海市消防条例》和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消防管理员等 消防职业从业人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沪公发[2003266号)以及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做好消防管理员等消防安全岗位证书转改工作的通知》(沪消发[200480号)精神,为切实提高消防职业从业人员素 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增强社会消防自治能力,构筑大都市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本市已从200411日起实行“消防管理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危 险化学品保管员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的制度”。消防职业培训已纳入政府培训项目并已享受政府培训补贴。上海市消防学校作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 消防局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市国家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经培训和应知应会考核鉴定合格,将颁发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 书》。单位消防管理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危险化学品保管员是否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是劳动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消防 安全从业人员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接此通知后,请贵单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申报专业及等级

    1、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及以上 文化可申报消防管理员四级(中级);

    2、从事消防设施监控值班操作的人员:初中及以上文化可 申报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初级);

    3、从事危险化学品保管的人员:初中及以上文化可申 报危险化学品保管员五级(初级)。

    二、报名收费标准

    申报专 业

    申报

    等级

    培训费

    (元)

    政府补 贴

    (元)

    代办费

    (元)

    实际应 交纳费用(元)

    100%补贴

    50%补贴

    无补贴

    100%

    50%

    消防管 理员

    四级

    1950

    1950

    975

    150

    975押金+150

    975学费+150

    1950学费+150

    建 (构)筑物消防员

    五级

    1570

    1520

     

    150

    760押金+50学费+150

     

    1570学费+150

     

    危险化 学品保管员

    五级

    1070

    990

     

    120

    495押金+80学费+120

     

    1070学费+120

    备注

    1、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费的对象及补贴比例详见下述;

    2、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费的学员在报名交费前,应先到职介所申领《培训补贴帐户卡》并申请登记参加 上海市消防学校组织的职业培训(申请登记时须讲明培训学校、培训专业及等级);

    3、享受100%政府补贴培训费的学员预先交付的培训押金在培训合格 后予以退还。

    三、享受政府补贴的对象、比例及操作流程

    (一)享受政府补贴的对象、比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参加四级(中级)及以上等级消 防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50%培训费用补贴,前提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考核必须全部合格;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任 何等级消防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100%培训费用补贴,前提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考核 必须全部合格;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本市高等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参加四级 (中级)及以上等级消防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50%培训费用补贴,前提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 能两项考核必须全部合格。

    注:外省市人员按规定不享受政府培训补贴;在职职工参加五级职业培训 不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二)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费的对象职业培训操作流程

    1、凭《身份证》到各职介所申领《职业培训帐户卡》
        2、向职介所申请职业培训告知培训机构、专业及等级
        3、按《报名通知》要求准备报名材料(见下述)
        4、办理报名手续
        5、参加职业培训
        6、参加考核鉴定
        7、划帐支 付补贴
         8、领证领卡退押金

    注:不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费的对象职业培训操作流 程直接从第3步开始。

    四、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前须准备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使用A4纸 复印);

    2、《学历证书》复印件(使用A4纸 复印);

    3、《职业培训帐户卡》(不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费的人员除外););

    4、培训费用;(附培训机构银 行帐号:来电58612698转财务室索取

    (二)报名手续

    1、填写《学员报名表》;

    2、签订《培训协议书》;

    3、交付报名前准备材料;

    4、交纳培训费用和《职业培训帐户卡》;

    5、按要求填写《学员情况汇总表》。

    五、报名办理事宜

    1、报名地址:                                       
         交通路线:                                      
       2、报名联系人:             联 系电话:               

    3、报名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为避免报名联系人 外出办事而影响报名,学员前往办理报名手续宜先电话联系。

    4、培训班具体上课日期和地点将另行发《上课通知》;

    5、有关国家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方面的法律依据、招生简章、职业标准、计划大纲、考核规 定、各区县职介所联系地址和电话及技能鉴定成绩查询、证书查询、政府补贴政策等相关资料可从上海职业培训指导服务网(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下载。

    6、消防职业培训咨询、投诉、监督电话:021504103070215861269415921178378

    此通知。

     

           上 海市消防学校            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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