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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递交 “上海市2011年消防行业推荐产品评选活动申请表”的若干说明

2011-04-22 17:17     关键词:协会通知     浏览:627次
  关于填写、递交 “上海市2011年消防行业推荐产品评选活动申请表”的若干说明
 
  填表须知:
 
  1、本表必须由申请单位用水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为防写错,可预先复印。
 
  2、一式二份,副本可以是复印件。
 
  3、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失实,则须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责任。
 
  4、正本和副本的“企业名称”处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有关名词解释:
 
  职工人数        企业与员工签有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的总数。
 
  技术人员        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并与申请企业签有劳动合同的。
 
  产品名称        应与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上反映的一致。
 
  规格、型号      应与参评的产品一致。
 
  耐火等级        国家有耐火要求的消防建材类产品,须填写参评产品的级。
 
  产品代码        是产品在“上海市消防产品信息采集系统”中完成采集后获得的代码。
 
  文件编号        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的编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的最后有效日期。
 
  使用工程名称    参评产品实际已经投入使用的工程单位全称。
 
  工程地点        应详细、明确,可以找得到。
 
  实际使用面积    产品所涉及到的保护面积。防火门、消火栓可以是包括所在建筑的总面积。
 
  实际使用数量    按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的计算单位计算。
 
  工程完工时间    以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的发文时间为准。
 
  上海市消防协会消防产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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