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递交 “上海市2011年消防行业推荐产品评选活动申请表”的若干说明
填表须知:
1、本表必须由申请单位用水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为防写错,可预先复印。
2、一式二份,副本可以是复印件。
3、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失实,则须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责任。
4、正本和副本的“企业名称”处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有关名词解释:
职工人数 企业与员工签有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的总数。
技术人员 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并与申请企业签有劳动合同的。
产品名称 应与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上反映的一致。
规格、型号 应与参评的产品一致。
耐火等级 国家有耐火要求的消防建材类产品,须填写参评产品的级。
产品代码 是产品在“上海市消防产品信息采集系统”中完成采集后获得的代码。
文件编号 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的编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的最后有效日期。
使用工程名称 参评产品实际已经投入使用的工程单位全称。
工程地点 应详细、明确,可以找得到。
实际使用面积 产品所涉及到的保护面积。防火门、消火栓可以是包括所在建筑的总面积。
实际使用数量 按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的计算单位计算。
工程完工时间 以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的发文时间为准。
上海市消防协会消防产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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