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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消防推出十大举措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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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黄浦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的满意度,上海消防总队黄浦支队结合实际,推出了十大举措。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和谐警民关系”的创建提供组织保障。支队成立以政治委员任组长、各部门领导、各中队指导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和领导和谐警民关系的创建工作。支队政治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检查、考核工作,并根据组长的要求,不定期地召开分析推进会。各部门、各中队要深入开展动员教育,把官兵的思想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自觉从语言上加以规范,行动上加以落实,用个体的良好形象维护消防支队的整体形象。

  二、以“大走访”活动为抓手,形成支队常态工作机制。由支队领导带领支队“和谐警民关系”创建领导小组成员,每月一次对驻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被处罚对象等有选择地开展“大走访”活动,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支队防火参谋执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的满意情况。真心诚意地为驻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

  三、加强“窗口”建设,规范为民服务行为。从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业务查询着手,在支队接待“窗口”安装的液晶显示屏上,公布消防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办理消防手续所需资料、表格及填写范例,方便群众查阅。同时,要加强“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提高“窗口”工作能力、规范礼仪言行,做到笑脸相迎、文明用语,让到访群众宾至如归,满意而回。

  四、从老百姓最关心的小事着手,细化为民服务的各项措施。百姓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努力做到的。要继续从老百姓所需要的开门拿钥匙、掏马蜂窝、送水等不起眼的琐碎小事做起,把群众的小事当作温暖民心的大事来做,解百姓之急,帮百姓之难。要结合即将颁布实施的新《消防法》,因地制宜地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为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消防服务,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满意。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好车站中队和北京中队每月20日到南京路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各中队每半月一次到驻地敬老院为孤寡老人服务和各中队开展的帮困助学助老结对等品牌特色服务活动。

  五、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发挥支队防火参谋的专业特长,主动渗透到各单位开设消防知识讲座、传授消防知识外,要充分发挥基层中队服务辖区单位的作用,通过每月一次消防站开放日活动,走出去、请进来,由官兵对学生、单位员工、外来人员等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让更多的市民懂提如何处置初起火灾、如何防范火灾、如何实施逃生,切实减少火灾的发生和人员的伤亡。

  六、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努力减少火灾隐患。针对黄浦区二元结构明显、新老城区交汇的特点,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举报频繁的问题,切实下力气加以指导整改,对确实存在困难的,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向人民群众作好解释工作,消除不必要的误会,切实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努力确保火灾隐患“降低存量,减少新量”,让老百姓居住安全放心。

  七、强化业务训练,着力提升打赢能力。对照迎世博600天消防行动方案,着眼保世博平安的消防要求,积极开展针对性的消防业务训练,练精兵、强技能,及时开展辖区特别是世博浦西园区灭火预案的更新、完善,掌握周边道路和消防水源情况,开展针对高层、地下空间、船舶、世博场馆等重点建筑的消防演练,确保随时能冲得上、拿得下、打得赢,用实际行动争做人民群众信赖的、过得硬的消防部队。

  八、狠抓教育管理,打造一流队伍。要加强对官兵的教育管理,狠抓部队正规化建设,通过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典型示范和开展“学礼仪、讲文明、树形象”等活动,增强官兵的守纪意识、形象意识、大局意识,提高官兵的内在素养,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消防官兵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

  九、依托双拥共建活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围绕“有魂、有力、有激情”的上海公安政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部队、社会两位一体作用,加强警民共建活动,推动双拥共建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部队警营文化建设,组织官兵参与共建单位和社区街道的各项活动,充分展示新时期消防官兵的风采,增强消防官兵在人民群众中的亲和力。

  十、重视对外宣传,提升消防部队的社会影响力。要利用驻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及时报道消防官兵为民服务、帮民解难的闪光点,让老百姓更直接、更深入、更形象地了解消防官兵、走进消防部队,不断扩大和提升消防部队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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