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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强制性认证细则》强势出台 旧版即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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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彬/文

        新修订的《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于9月1日起实施,《细则》明确指出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类型分别为火灾报警产品、火灾防护产品、灭火设备产品和消防装备产品,并且发放新版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这是一次大“输血”,将原本未涉及到的产品种类全部注入于系统之中,通过对“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全面升级,记录下消防产品从生产、销售,从而监督产品流向。从新版型式检验报告的内容来看,它对产品信息的描述更加细致、详实,分别增加了“产品铭牌内容”、“产品特性描述”和“产品关键件描述”等多个项目。

        由于建筑行业多样性,产品市场多元化,导致各类新产品层出不穷,不合格产品又屡见不鲜,但新版强制性认证《细则》一经出台,一定程度上杜绝无证经营、无证销售等现象,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可谓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另外,企业在采购产品时,对于产品的来源、资质都无法得到准确验证,部分假冒产品任在市场上“横行霸道”,不法经销商将“克隆”产品销售给企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因此开放产品生产、销售流向平台,可供用户实时查询,辨别产品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产品信息公开和共享,在信息化时代的推动下,加快信息流通、数据共享,方便企业使用。对于行业协会来说,新版产品认证资质则是协会的一把“利箭”,建立行业新标准、新规范,是协会监管企业的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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