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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国内外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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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是消防员在灭火救援现场套在头部,与消防头盔和消防员呼吸防护装具配合使用,用于保护头部、侧面部以及颈部免受火焰烧伤或高温烫伤的防护装具,其技术性能直接关系到消防员进行灭火救援时的人身安全和作战能力的发挥。对比我国2010年颁布实施的GA 869-2010《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标准与国外标准的要求基本相同,但在细节方面仍具有一定的差异,尤其是国外不同地区的标准之间也存在不同。 

       国外标准

       从国外情况来看,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产品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相关的先进国家的标准主要有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1971和欧洲标准EN 13911。其中,NFPA 1971规定了全套建筑灭火用消防员防护装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EN 13911仅单独对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产品提出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国外标准中对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防护性能做出规定,包括:热防护性能、机械强力、缩水性能三个方面性能,指标基本一致。NFPA 1971与EN13911相比,二者都偏重于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的热防护性能和机械强力,规定了头套面料的阻燃性能、耐高温性能、顶破强力等,只是在选用的实验方法上有所区别。

       国内外标准区别

       我国与国外标准的主要差异有三个方面,包括:

       1.标准增加抗起球性能、甲醛含量、pH值、异味和外观质量的要求。

上述性能主要体现为佩戴舒适性和健康性的要求,与国外标准仅注重防护要求不同,我国标准规定的指标更为全面。由于火场中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紧贴消防员脸部佩戴,根据我国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于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其甲醛含量不应超过75mg/kg,pH值应为4.0~7.5,且纺织品不应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等异味,以确保消防员身体健康。而抗起球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等也是衡量产品舒适度和产品质量的重要性能。

虽然国外标准对没有对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的抗起球性能、甲醛含量、pH值、异味和外观质量做出规定,但在具体的采购产品过程中,通常国外用户方需要产品满足标准的基础上,还会提出需要符合抗起球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因此佩戴舒适性和健康性方面的要求是用户要求。

       2.没有规定面料的顶破强力

在机械强力的测试方面,NFPA 1971中规定头套面料的顶破强力不应低于225N,接缝强力不应低于181N,而GA 869标准仅规定面料接缝的顶破强力不应低于185N。主要原因是按照我国FZ/T 01030-1993《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接缝强力和扩张度的测定顶破法》进行接缝强力测试时,不仅能够测试接缝部位的顶破强力,而且也能反映出面料的顶破强力。因此规定了接缝强力指标同时也检测了面料的顶破强力。而按照NFPA 1971的规定,面料和接缝的强力要求不一致,会与整体防护的原则相违背。

       3.对于面料的热防护性能规定较少

与国外标准对比,GA 869规定头套面料仅进行二项有关于热防护性能方面的实验,包括:阻燃实验和耐高温实验。

       从某种程度上看,通过上述两项实验可以保证头套使用的材料是本质阻燃并且熔点较高的高性能纤维材料,但缺乏对于面料的隔热性能的要求,为了保证面料的隔热功能,GA 869标准增加了对面料的单位面积重量规定,规定面料单位面积重量不应低于200g/m2,通过该指标控制头套面料的厚度,确保其隔热功能。

国内外标准性能指标对比

       由于国内的实验和技术水平与先进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我国GA 869-2010《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标准和国外标准规定的性能要求各有特点,国外标准缺少佩戴舒适性和健康性方面的规定,而我国标准在隔热功能方面的性能指标还有待提高。从可操作性方面看,GA 869标准更适合我国国情,能够快速实施,将有利于规范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的性能要求,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确保消防员的人身安全。

(来源:消防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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