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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宿舍用充电宝酿火灾 老板也被罚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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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不当使用充电宝酿火灾,不仅员工要被行政拘留,公司和老板也要负责!近日,深圳龙华一公司员工在宿舍给充电宝充电,因使用不当造成火灾。目前,该员工被龙华警方行政拘留10日,其公司和其老板分别被处罚款10000元和5000元。

 2016年11月23日晚11时40分许,龙华观澜立威纸品(深圳)有限公司员工宿舍发生火灾,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系该公司员工王某在宿舍把正在充电的充电宝放在床上,离开时没有断电,导致充电宝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因充电过热发生故障自燃引起的火灾,过火面积2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80元。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不仅员工王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龙华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而且王某所在的立威纸品企业及其老板,也因未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未有针对性地组织员工消防演练,分别被处罚款10000元和5000元。

 龙华消防监管大队负责人告诉深晚记者,"充电宝"的安全隐患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产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二是消费者不合理的使用习惯,使之成为一颗"不定时炸弹"。龙华消防民警提醒市民,当充电宝充满电后,应及时将其从插座上拔下,避免让其长时间处于充电状态;使用充电宝时,也应尽量减少同步使用手机的频率

  


信息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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