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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消防安全第一道“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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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控制室是企业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对上岗值班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设专人上岗值班,每班至少2人,且值班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值班期间要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而作为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如果无视消防控制室的重要与安全,雇佣指示无证人员上岗值班,那么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可被拘留。

    【案例】

     消防控制室里无证人员在上班

    11月29日上午,流塘派出所消防民警根据群众投诉,对辖区西乡街道某物业分公司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在检查中消防民警发现,该物业分公司所负责的小区消防控制室内的两名值班人员均没有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属无证上岗。

    消防民警随即将涉嫌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该物业分公司安全主管史某口头传唤回所进行调查。经审查,史某对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一项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宝安警方对史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释法】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包括指使、强令未取得电焊、气焊证件的人员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指使未取得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证件的人员进行作业的情况。《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违法主体主要是指单位负责施工、生产、作业的管理人员或者指挥生产、作业的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消防安全规定,却仍然指示或者强迫命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作业,致使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出于危险之中的行为。如指使工作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使用明火作业,指使或者强令没有证书的人员进行电焊作业等。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流程。本项就是指对指令或者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行为的惩罚。本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规定”,包括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部门、行业、单位的规定。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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