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7月13日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视频调度会,这是继7月7日“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后,(☞ 重磅 | “伦敦大火,警示中国”--国务院部署对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开展综合治理!)部局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凸显了最高层级的消防主官门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视。本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视频调度会,要求探索推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制度,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为每栋高层公共建筑配备一名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赋予相应职责和权力,牵头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同时,对每栋高层住宅建筑要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楼内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公安部消防局7月13日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视频调度会。
会议强调,各地消防部门要把高层建筑综合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硬起手腕坚决整治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
会议强调,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各消防总队长、支队长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充分发挥“主推手”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要提请政府建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要开展“拉网式”排查。由支队统一协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以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排查。要探索推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制度。各地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为每栋高层公共建筑配备一名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赋予相应职责和权力,牵头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同时,对每栋高层住宅建筑要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楼内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要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加快高层建筑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全部组建专业消防队。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制订数字化预案,组织辖区官兵逐栋开展熟悉演练,加强攻坚技战术研究,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救人灭火。同时,要继续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
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落实防火巡查检查等职责,其实这些职责在下面这些法规文件里都有要求(点击标题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安全生产法》
《物业管理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通知》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疏散平面图 设计原理与要求》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
十三部委联合通知 |《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权威 | 关于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线员工岗位消防工作职责
注:
对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目前国内很多社会单位已实施多年,实施方案较为成熟,可全国推广。另,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高层建筑火灾预警预防能力(多级监管,消防安全责任人可通过移动终端查阅消防管理信息,第一时间掌握消防管理情况)。
对于高层住宅建筑来说,增设“消防楼长”岗位势必增加物业服务单位成本支出,间接增加住户物业费用!物业服务单位可组织相近“岗位”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担当“新角色”赋予“新职能”( 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开展消防管理工作。
希望所有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社会消防管理的水平和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让悲剧不再重演。
信息来源:消防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