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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纵火案,谁该为此负责?谁该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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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4日零时,广东省清远市英德一KTV发生纵火案,现场造成18人死亡5人受伤。惨剧给人心带来的痛感还在持续,而彻查和问责的民意也渐渐强烈。

  应该承认,相关部门的处置,有两点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一是零时30分接警,零点55分就扑灭明火;二是悬赏令通过清远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出仅29分钟,嫌犯就被抓获。这两点,在近年来算是不多见的。

 

 

  可无论怎样突出的表现都无法抵消这样的细节“硬伤”:事发KTV是小型KTV,仅一个进出通道。

  @央视新闻报道称:据初步了解,当晚嫌疑人与人发生口角,随后将所骑摩托车堵住KTV门口并将其点燃,引发火灾。

  当火光冲天烟雾弥漫时,在狭小昏暗的空间里逃生已经不易,而安全出口的“唯一性”则让求生难度剧增。

  当然,无数起类似事件都说明,人们的防火和逃生技能还需要大力提高,但是,其他因素哪怕再多,也难以遮掩这个“硬伤”的存在,以及“硬伤”背后的管理缺失。

  依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则明确,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进出就一个门,真省地方,但你到底“省”出了什么?面对如此明显的消防漏洞,有关部门又是如何“看不见”的?当初这家KTV又是如何获得经营许可的?

  看旧闻,清远也搞过消防“回头看”之类的行动。那么,对于涉事KTV所在的街道,有无“回头看”?如果有,为何没有发现和纠正错误?

  令人震惊的是,在国内多起火灾事故中,安全出口只有一个、消防通道被堵死的问题频频出现。2015年1月哈尔滨某陶瓷大市场发生大火,消防车只能“隔楼”灭火,而你能想象“消防通道变商铺”吗?2013年3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一加建铁皮仓库发生火灾,火灾堵死了唯一的逃生通道,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的惨剧。

  有些天灾实为人祸,有些人祸助推人祸。一辆横在门前的摩托车就能成为恶魔,到底是它太凶悍,还是我们犯的错太低级太不可原谅?

  谁该为此负责,谁该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问责挽不回逝去的生命,但一定能成为一只“警钟”、一条鞭子。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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