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姐”李艳滨被通缉,被抓获,直到她失控大喊:我没杀人。
有不少人同情她:她只是个企业主。她又没有放火,为啥要通缉她?
也有人说:问题更严重的是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的人更应该被抓。
1、火灾中都暴露了什么问题?
(1)建筑消防设施有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火灾报警系统运作了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了吗?建筑的防烟设施起作用了吗?楼梯间安全吗?这些,在媒体的报道中,均未得到正面回应。
(2)员工有没有做好火灾应急?第一时间是否发现了火灾,是否进行了扑救,是否及时疏散相关区域的人员,是否采取措施对火灾和烟气进行了控制?这些,在媒体的报道中,也未见有提及。
(3)建筑本身是否符合消防要求?为什么三楼四楼烧塌了呢,是什么材料,耐火等级如此之低?楼梯在每层的位置不同,有没有考虑到火灾的应急疏散需要?这些,媒体也进行了追问,没人能够正面说清。
整个火灾中,从媒体那边,我们看到的只有游客各种慌乱,各种自救。
本该承担起消防安全之责的单位,行动在哪里?
2、消防责任人、管理人要怎么干?
消防安全,是单位自身的事,单位毫无疑问是主体责任。
当老板的,也不容易,因为事情多,要操心的面广,对消防不可能那么精通明白。
那怎么办,不管了?听天由命,随他去吧?
这当然不行,老板要当个明白人,就要搞清楚自己怎么干。
(1)老板的角色。用人,决策,抓重点执行。
(2)老板的消防理念。有四条:依法依规办事;有个消防明白人;抓好重点人、重点事;把任务、责任人、时限、支撑搞清楚。
(3)老板的消防职责。消防法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业要求、其他要求。
(4)消防的任务清单。组织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7条,老板要清楚哪些需要知道,哪些需要亲自参与、哪些就是自己的事。
(5)老板要关注的重点事。一是防得住,二是灭得了,三是跑得掉。
(6)支撑和保障。经费、人员、奖惩、责任和权力。
(7)危机应对。
当老板,也得有些水平。不但要做好生意,还要抓好安全。
这些事儿,要拿出经费、拿出时间,去学习,去培训。
相关的培训内容,请参照这篇文章:消防责管人的培训课。
3、消防的事儿,谁的孩子谁抱走
其实我也挺同情李艳滨,能做18个公司的老板,能把生意做到这么大,极其不易。
但是,做企业的,你不能指望自家的事要靠别人监督。尤其是人命关天的事。
自觉遵守消防法律,尤其抓好消防安全的重点人、重点事,才是王道。
企业要有社会良知,如果因为我们生产、经营不善,发生火灾导致人员伤亡,这火虽然不是我放的,但真的就能不被追究吗?通缉,并非只对放火,所有犯罪都有可能受到通缉。
至于监管部门的责任,如果有的话,自然有人会受到追究。
从党纪、政纪,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概莫能外。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需要清醒的是:
消防安全既是自己的安全,也是社会的安全。
消防安全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
要想干,会干,会干得好。
来源: 靠山屯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