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题目:《公众消防应急科普队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首发于《安全》杂志2018年第12期,公众号登录时略有删节和改动。
公众消防应急科普是应急科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科普涉及到科普政策机制、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科普内容、科普手段、科普效果评估改进等多个方面[1], 本文仅从公众消防应急科普偏差和科普队伍建设方面进行局部有限度分析, 提出问题和建议, 供大家参考。
针对公众的消防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培训, 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围绕火灾应急而展开的科普, 目前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方面比较缺乏, 另一方面科普的内容老旧、深度不够。在公众消防应急科普过程中出现的这些偏差, 有些甚至产生了严重后果。
(1) 火灾应急中片面强调沿楼梯逃生等, 没有具体情况具体说明。2015年6月25日2时50分许, 河南郑州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4号居民楼2单元一层楼梯口电表箱引发火灾, 租住该楼七层的17人 (郑州大浪淘沙时尚酒店有限公司员工, 市重点消防单位) 从楼梯逃生, 导致15死2重伤。据火灾调查报告:该酒店在2014年5月至火灾发生时, 共组织员工参与5次消防 (科普) 培训, 其中1次为郑州市消防支队派员授课 (培训时间分别为2014年5月12日、9月21日、11月17日、2015年1月12日、3月16日, 17名伤亡人员中11人参加了上述培训) [2]。类似火灾事故还有很多。发生火灾后盲目进入楼梯间逃生, 导致伤亡的案例每年均有不少见诸于媒体[3], 这与消防科普的数量不足和内容片面均有一定关系。
(2) 火灾应急中存有大量内容片面的科普知识, 导致单位和个人火灾应急能力低下。在消防宣传、培训, 媒体宣传, 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各类消防活动中, 仍然大量宣传火灾应急时立即逃离、使用折叠8层的湿毛巾防毒、躲入卫生间、将打湿的棉被披在身上、使用床单结绳从楼外逃生、用塑料袋套在头上呼吸、可乐灭火等知识, 这些知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与当前建筑、火灾环境的吻合性方面, 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大量、简单化的科普导致单位火灾应急组织实施能力低下、预案形同虚设, 个人不掌握火灾应急基本理念和技能, 在火灾发生时导致人员伤亡。比如:2015年7月11日, 武汉一高层居民楼电缆井发生火灾, 部分居民急于逃离, 冒险进入烟中, 导致7死12伤;2016年5月21日,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三堂街三堂小学附近一文具店起火, 大火蔓延至上层的儿童托管班, 3名小学生躲入卫生间死亡。
(3) 部分恐吓性宣传导致了人们对火灾应急的认知偏差。部分消防培训教育机构 (公司) 在公众消防教育中, 以火灾恐怖图片、视频、责任追究为宣传点, 进而夸大灭火器、石棉毯、防毒面罩、缓降器的作用, 一些机构 (公司) 甚至抬高价格以此牟利, 给单位和个人在灭火、自救互救的认知中产生了误导, 这些错误的理念和知识, 可能在火灾中导致人员伤亡。
(1) 缺乏专业消防科普人员。在消防行政管理机构体系中, 没有设置专门的公众消防应急科普机构, 消防局、消防总队、支队、大队的科技处、宣传中心、培训基地、防火监督处等机构与科普相关, 但是这些机构, 包括消防科普的主体中国消防协会的科普委员会, 都没有设置专业消防科普人员。
(2) 从事消防科普的人员缺乏标准认可。在现行的机制中, 对公众的消防应急科普通常由消防机构人员 (防火, 灭火, 宣传人员) 、非消防机构的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社会消防培训机构人员、媒体 (自媒体) 宣传人员进行, 由于我国没有公众消防应急科普教育人员的从业标准, 无法开展相关的认可。真正从事公众消防应急科普的人员良莠不齐, 有相当多数不具备消防专业知识背景, 在开展公众消防应急科普时根据自己的理解展开培训、宣传, 随意性大, 科学性、可操作性难以保证。
(3) 消防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缺乏保障激励机制。各级对公众消防应急科普的重视程度还不足够, 未将消防科普纳入指标考核和重要工作部署;兼职从事消防科普的人员未得到充分培训, 其奖励、薪酬待遇、职务等级等未与消防科普挂勾;受追责和指标控制等因素影响, 科普人员难以获得真实火灾案例、灭火抢险作战案例, 对科普的研究缺乏机制保障;消防科普产业难以获得资本投入, 科普消费还没有形成气候, 消防科普效果少有评估监测, 消防科普人员从业的积极性不够高。
(1) 制订标准, 提升公众消防科普从业人员素质。建议借鉴美国等做法[4], 一方面建立公众消防科普人员从业标准, 对从业者在涉及公众消防和生命安全方面必备的知识、技能, 消防科普管理、教育培训、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必备的知识、技能作出规定, 并规定不同级别的资格许可、注册执业的程序, 力求提升从业者素质;另一方面, 对涉及公众生命安全的消防科普内容方面, 建立相应标准, 将“发现火灾, 火灾分析, 环境分析, 报告火警, 灭火, 疏散, 自救互救, 配合消防队作战”等内容加以明确和规范, 供公众消防科普队伍在具体从业时能够统一口径、科学使用。以上标准临时可作为中国消防协会的团体标准, 将来可以应急管理部名义申报国家标准。
(2) 配套措施, 吸引更多人员参与公众消防应急科普工作。设立专门的科普机构, 设置专业科普人员岗位, 在中国消防协会科普委员会设立科普专家组, 开放火灾事故、灭火抢险救援数据知情权、科普调查权, 从经费、薪酬、待遇、职务、荣誉等方面加以保障;在不同行业、领域明确专兼职公众消防科普从业人员, 对其进行培训和再教育, 使之达到和保持标准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发动消防专业人员、科研人员、消防志愿者参与公众消防科普, 并给予充分激励;对媒体 (自媒体) 记者、编辑给予培训, 使之掌握公众消防科普内容标准, 成为公众消防科普队伍的组成部分;对消防培训教育机构, 通过降低、减免税收等措施, 鼓励发展消防科普产业, 鼓励其从业人员积极承担起公众消防科普责任。
(3) 科技创新, 加强公众消防科普队伍全面建设。建设公众消防科普大数据管理系统, 分析公众消防科普热点需求[5], 为科普队伍提供研究和科普方向;对公众消防科普队伍进行大数据管理, 记录、评价其标准学习、公众消防科普活动, 分析其素质和从业效果, 提供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依据;使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 为公众消防科普队伍开展消防科普活动提供手段、渠道等方面的支撑[6]。
火灾的发生大多和人有关, 火灾中人的行为也是火灾伤亡的决定性因素, 对公众开展消防应急科普意义极其重大, 公众消防科普队伍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来源: 靠山屯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