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日(5月3日)发布消息,石泉县城一居民楼住户发生火灾,2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在救火过程中受重伤,其中一名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另一名正在全力救治。
具体消息如下:
5月2日16时许,石泉县城人民大厦A座12楼一住宅发生火灾,经县消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全力扑救,火情已灭除。2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在救火过程中受重伤,其中一名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另一名正在全力救治。
火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领导迅速安排部署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目前,无新增人员伤亡报告,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据有关数据显示,95%以上的火灾是因人为思想麻痹、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知识缺乏、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和违章操作等引起的。以图画的形式向大家介绍消防基本知识、火场逃生及自救等常识,希望大家能够了解掌握,广而告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信息来源:石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