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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殃及邻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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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伴随人类社会发展,尚未能彻底消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富的积累,如果不慎发生火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有的甚至导致人员伤亡。殃及邻居,受害者有权利要求引起火灾的人赔偿损失,引起火灾的人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谁有过错谁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要看是否火灾发生和蔓延存在过错。一般来讲,位于起火部位的占有使用管理者,无论是否存在用火不慎、操作不当等失火行为,是否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灾殃及邻居,对邻居的火灾损失负有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不是起火部位占有使用管理者的原因引发火灾,那么就应当由实际引发火灾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负有消防安全保证义务者,如房屋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公共场所管理者以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等等、对火灾蔓延扩大负有责任的,依法应当由其承担相应部分赔偿责任。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火灾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虽然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规定,起火部位的占有使用管理者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消防机构只负责统计火灾损失,不核定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如果火灾当事人就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需要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损失评估,无法自行协商确定损失或者评估机构的,只有起诉至法院,需求司法裁判解决。

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

鉴于火灾案件的复杂性,确定过错责任和损失数额并非易事,因此聘请精通消防法规和具有丰富诉讼经验的专业律师,成为每个火灾当事人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至于聘请律师时机,当然是越早介入越好。

 

 

来源: 曹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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