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总结了一些和住宅入户门开启方向有关的规范内容,供大家参考备查。总结这些的原因,是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事情有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1条强制性条文第一款的内容,民用建筑内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民用建筑中对于使用人员较少且人员对环境及门的开启形式熟悉的场所,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延伸阅读:《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5.8.5(规范正文) 户门应采用具备防盗、隔声功能的防护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
5.8.5 (条文解释)为保证居住的安全性,本次修编明确规定住宅户门应具备防盗、隔声功能。住宅实态调查发现,由于原规范中“安全防卫门”概念模糊未明确其应具有防盗功能,普遍被住户加装一层防盗门,而加装的防盗门只能向外开启,妨碍楼梯间的交通,本条规定设计时就应将防盗、隔声功能集于一门。
一般的住宅户门总是内开启的,既可避免妨碍楼梯间的交通,又可避免相邻近的户门开启时之间发生碰撞。本条规定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一般可采用加大楼梯平台、控制相邻户门的距离、设大小门扇、入口处设凹口等措施,以保证安全疏散。
关于加强居住建筑相邻户门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合建设〔2016〕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解决居住建筑向外开启的户门妨碍公共交通和相邻户门开启等质量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标准规范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文件设计。严禁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二、设计单位在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户型平面布局和相邻户门的开启方向、开启角度等方面内容,采用加大楼梯平台、控制相邻户门的距离、设大小门扇、入口处设凹口等措施,确保相邻户门设计严格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等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和相邻户门开启”作为审查重要内容,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律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组织技术人员对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认真及时整改。对本《通知》下发后,施工图设计文件依然存在上述问题的责任单位,一经发现,我委将依法从重处罚。
来源:36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