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但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仍存在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审批与监管脱节、经营准入监管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为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推动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急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电影局
2023年3月21日
来源:消防技术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