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公安部通知上报火灾报警产品销售和安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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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关于上报火灾报警产品销售和安装情况的通知》。通知要求,火灾报警产品CCC获证企业将2013年8月1日至今的获证产品销售和安装情况予以上报。具体详情如下: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上报火灾报警产品销售和安装情况的通知

  公消评[2014]33号

各有关火灾报警产品CCC获证企业:

  为落实《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文件精神,保证火灾报警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有效性,加强对火灾报警CCC获证产品一致性和质量的跟踪管理,请各企业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将2013年8月1日至今的获证产品(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消火栓按钮)销售和安装情况填入附表,并于2014年6月30日17时前将电子版以留言附件方式发送至《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业务管理系统》业务二部,联系电话:010-87815488,联系人:康卫东。

附表:CCC获证产品销售和安装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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