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2017年第三批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成绩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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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消协 [2017]46号

各联络处,各相关培训机构,全体考生:

2017年第三批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理论统考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上海站本次共有347名考生参加考试,合格率为84.1%。其中:灭火救援员初级(消防员五级)共49人,合格47人,不合格2人,合格率为95.9%;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共298人,合格245人,不合格51人,缺考2人,合格率为82.2%。

2、相关培训机构考试合格率:上海浦东智慧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64人,合格率90.6%;上海智能消防学校49人,合格率85.7%;上海南方消防职业培训中心培训114人,合格率82.5%;上海消安职业培训学校65人,合格率73.8%。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培训机构上报的考生信息不详细,身份证信息有差错、学历、工作年限证明要素填写不规范。

2、部分培训机构在辅导考生应考过程中不够全面,个别考生填写答题卡漏填考核等级、准考证号填写不规范,增加了阅卷人员的工作量。

3、培训质量有待提高,上一次考试的合格率是95.5%,而本次考试的合格率是84.1%,两次相比下降了11.4个百分点。

三、工作要求

虽然本次考试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从成绩中也反应出了培训质量、考生态度、认真程度。希望通过本次考试认识到不足之处逐步完善。

1、要注重培训质量。各相关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切实抓好培训质量,要按照培训教育大纲认真组织授课老师进行备课试讲,引导学员积极参加培训上课,认真参加复习、经得起考核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2、要提高思想认识。全体考生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明确获取证书是获得上岗资格的必备条件。

3、要加强宣传贯彻。上海市消防局和人社局已经明确地方通用工种于2017年10月15日停止鉴定。国家承认的建(构)筑消防员(对应消防设施操作员)和灭火救援员(对应消防员)职业资格已列入公布实施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协会各联络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分会和有关培训机构,要向有关单位和全体报名人员做好宣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7〕68号)《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

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成绩汇总表.zip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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