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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技能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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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报送2017年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二次统考人数的通知》(中消协[2017]34号)的要求,结合《关于上海市消防协会各区联络处接收消防培训报名的通知》(沪消协(秘)字[2017]11号)的精神,现将本市2017年第二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和实操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级。

灭火救援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员)初级,等级为初级。

二、考核方法和标准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考,闭卷笔试方式,时间100分钟;考试试卷由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和上级有关要求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理论考试

中级考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9:30--11:10(时间100分钟)。

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技能操作考核 

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安排(初定2017年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将在7月中旬后上海市消防协会网站公告或者微信、电话通知。 

地点:上海市消防局奉贤培训基地(奉贤区洪南路258号)。

四、考务和鉴定费收取

1、缴费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6月4日。 

2、收费标准

根据以往市物价局核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暂时按300元/人(理论与实操);单项理论补考35元/人;单项操作技能补考按200元/人。 

3、缴费方式

考生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手机转账的方式向鉴定站指定银行账户缴纳考试费。

4.鉴定站指定账户

账  户:上海消防科技服务中心

账  号:100101760900690976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局门路支行 

五、资料审查

鉴定站将于6月5日至6日期间对今次报名参加培训考试鉴定的考生资料进行复审, 6月7日公布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请关注上海市消防协会网站公告或协会微信公众号。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6月15、16、19、2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消防协会领取准考证(黄浦区中山南一路499号307室)。

2、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 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开考前2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3、灭火救援员考生由上海市消防局司令部企消处统一负责,鉴定站配合。

联 系 人:王莉敏  龚慧娟

咨询电话:021-33303324  33303315

投诉电话:021-53089297

此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2017年第二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技能考核的公告盖章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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