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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上海市消防协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站长 朱惠兴


 2017年6月25日是本年度第二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日。本次全国共设有31个考区,101056人参加考试。据悉,对上海考生来说,本次考试与以往大为不同,考生无须车马劳顿地远赴外地报考鉴定了。2017年5月16日,根据中国消防协会有关要求,上海市消防协会迅速反应,积极作为,赢得了上级支持,及时成立了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为消防行业、社会单位和广大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提供了便捷服务。日前,上海市消防协会网就当前广大考生关心、关注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鉴定内容、资格证书,以及特有工种与通用工种有何区别等热点问题独家专访了上海市消防协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上海)站朱惠兴站长,为大家进行专业解答。

上海市消防协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站长 朱惠兴


 协会网:请问朱站长,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是在什么背景下成立的?

 朱惠兴:2005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劳社部[2005]235号文致函公安部,同意公安部消防局依托中国消防协会成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并制定颁布了《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于2017年5月16日经中国消防协会、上海市消防局同意,由市消防局培训基地移交给市消防协会承接运作。能够承担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和灭火救援员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鉴定工作,是我上海市唯一具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专业鉴定机构。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鉴定设备齐全。鉴定站隶属上海市消防协会管理、接受上海市消防局业务指导。

 协会网: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依据有哪些?

 朱惠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依据有以下9个方面:

 1、1999年国家劳动部、质检局、统计局联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在8大类1838个职业中把消防行业建(构)筑物消防员(3-02-03-04)和灭火救援员(3-02-03-01)等纳入了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之中。

 2、2001年公安部颁发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消防监控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劳社部(【2005】235号)《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进行初级、中级、高级技能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4、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2008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公消[2008]55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依法必须持证上岗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在两年内完成由上岗培训证到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工作”。

 6、2008年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培司字【1996】58号)《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和(劳社部函【2005】235号批准发布)《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下发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试行)明确鉴定考试的各项规程和要求。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人社厅函【2009】504号)《关于同意建立消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明确依托消防协会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8、2011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公消[2011]66号)《关于加快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年内完成地方通用工种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过渡”。

 9、2016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至2018年,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应不低于20%、50%、80%,力争“十三五”末达到100%。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参加鉴定。并明确了总队分管领导、司令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消防协会和鉴定站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协会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等级、时间、申报条件有那些具体要求?

 朱惠兴:技能鉴定对象:为从事或准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员(即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以及灭火救援工作的人员。

 技能鉴定等级为: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消防员)

 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职业等级(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为五、四、三、二、一级);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灭火救援员(消防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职业等级(对应国家职业资格为五、四、三级)。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0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中级不少于30min;高级不少于40min;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为:

 ▲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工作连续见习1年以上。

 ▲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6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协会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证书是由哪个部门颁发的,具有怎样的效用?

 朱惠兴: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鉴定考试合格后,鉴定站分批次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上报成绩,经国家人社部、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验批准后,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劳动者境外就业、劳务输出进行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凭此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灭火及抢险救援等工作,同时也可作为劳动者获取相应等级工资待遇的重要凭证。

 协会网:为让广大考生公平公正的取得资格证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在组织理论统考、技能实操考核过程中,是如何掌控考核质量以及采取了那些措施?

 朱惠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以“一流的水准、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为宗旨,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为社会提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在理论知识统考期间,我们严格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标准,规范考场设置,明确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职责,规范考试监控设施,严格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自觉接受人社部、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协会派驻督导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2017年第二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理论统考现场

 在技能实操考核期间,考核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实地评判,确保考核场地、器材符合标准,现场裁决公正、公开。

2017年第二次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技能实操考核现场


 协会网: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地方通用工种职业资格与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朱惠兴:通俗的讲,地方通用工种是地方“粮票”,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是全国“粮票”。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的要求,地方的只能在本地使用,持有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证书的可以在全国使用。目前国务院只承认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持证人员。

 协会网:已取得上海市地方通用工种资格的人员,何时可以转换成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需要通过那些要求?

 朱惠兴:2011年公安部消防局就已经下发了(公消[2011]66号)《关于加快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1年内完成地方通用工种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过渡”。目前上海地方通用工种转换成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事宜,我们已经在起草落实的具体方案,到时会在上海市消防协会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单位进行公布。

 协会网:朱站长,最后想再问你一个问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朱惠兴: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对刚刚开始工作的(上海)站来说,更加值得祝贺,因为它的成立,有利于推进本市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是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和保障,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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