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第4、5、6、7 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秦皇岛富通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安达电子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仝瑞涛、王建刚、陈南、关大巍、周天、安冰、刘长安、林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