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


【资料参数】

  • 资料种类:标准
  • 发布地区:国内
  • 规范类型:行业标准
  • 资料编号:GA 402-2002
  • 发布时间:2002-12-11
  • 实施时间:2003-05-01
  • 下载权限:免费

【资料简介】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3、4、5、6 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内容为推荐性。

  本标准与 GA 95—199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中第5 章的相关内容是一致的,与GA 95—1995 的主要差异如下:

  ——本标准增加了维护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的要求;

  ——本标准更详细地规定了对 1211 灭火器的报废评定;

  ——本标准不涉及灭火器的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跃伟、康洪祥、毛毅平、陈兴璐、陆聆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