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资料参数】

  • 资料种类:规范
  • 发布地区:国内
  • 规范类型:国家规范
  • 资料编号:GB 50166-2007
  • 发布时间:2007-10-23
  • 实施时间:2008-03-01
  • 下载权限:免费

【资料简介】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 15 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在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验收的实践经验,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

  本次规范修订主要是结合实际应用反映的问题,补充完善了系统设备部件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有关技术内容,增加了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施工及验收要求,修订了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不一致、不协调的技术内容,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中系统运行一节改写为系统使用和维护,以强化系统的维护使用,并对规范从格式到内容的编写进行了全面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及验收中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补充修改了施工及验收工作中需要填写的各类表格。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蒲河街7 号,邮政编码110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