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公安部 1993 年“消防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要求,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进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阻燃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的技术要求及分级、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和分级标记下的燃烧性能的评定,不适用于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着火危险性的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省消防局、河南省消防局、河北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声、郭振刚、苗稔艳、庄爽、李国华、侯世恩、刁占恒。
本标准于 1998 年6 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