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知识

消防标准批准和出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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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批准阶段

  (1)报送标准报批文件

  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程序,依据表4-2-3的规定准备消防国家标准报批文件,或按表4-2-4的规定准备消防行业标准报批文件,上报归口的消标分技委秘书处。


  (2)标准报批文件审核

  ① 消标分技委秘书处接到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标准报批文件后,应及时审阅文件的准确性,特别是要审阅标准报批稿的技术内容与标准送审稿及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纪要内容的符合性。

  ② 消标分技委秘书处对标准报批文件审阅合格后,由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签署意见,将全部报批文件报送全国消标委审核。

  ③ 全国消标委对消标分技委报送的标准报批稿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审核通过后,起草公文,按规定程序将标准报批稿文件报送到公安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科技局);如果标准报批文件审核不合格,则应书面指出存在问题,退回原上报的消标分技委,由消标分技委协调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并按要求对报批文件进行处理。

  (3)标准批准

  ① 公安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科技局)对上报的消防行业标准报批稿文件进行标准出版前的最终审核,批准形成行业标准出版稿。

  ② 公安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科技局)对上报的消防国家标准报批稿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后,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进行标准出版前的最终审查,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应视情况进行WTO/TBT通报后,批准形成国家标准出版稿。

  2、标准出版阶段

  ① 经批准的消防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安部发布,并印刷出版。

  ② 经批准的消防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印刷出版。

  3、工作期限和成果

  ① 本阶段的工作期限:国家标准项目一般为十二个月,行业标准项目一般为六个月。

  ② 本阶段的工作成果:公安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科技局)最终审核形成的消防行业标准出版稿,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终审查形成的消防国家标准出版稿,并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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