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上海市消防协会网 >> 专题 >> 检测法律法规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管理部门)市公安局是本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消防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上海市消防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月1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消防条例)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提高建筑工程防火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保障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
现将我局07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本市范围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5份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各1份报请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
现将我局07年3月23日发布的《上海市消防局建筑工程竣工消防设施检测实施办法》5份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各1份报请备案。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实施)
为加强建筑消防设施调试人员的资格管理,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调试工作,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建立消防诚信机制,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的规定,将对本市建筑消防设施调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建筑消防,调试人员,持证上岗)
为加强对避雷装置安全检测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两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对避雷装置实行安全检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避雷装置安全检测“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避雷装置,安全检测)
为了防御雷电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经市政府批准,市气象局和消防局于1990年10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对避雷装置实行安全检测的通知》,并成立了相应的防雷检测机构,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的检测工作。为了加强对防雷检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遵照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国气象局《关于对各级防雷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技监局评发[1998]37号)的要求,现将对本市防雷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防雷检测,计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