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消防治理机制,根据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的要求和公安部消防局即将颁布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送审稿)关于“鼓励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的精神,不断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上海市消防协会将着手筹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并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诚信查询服务平台,为今后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的执业、继续教育、注册变更等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此,上海市消防协会决定对已取得和完成注册的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已取得和完成注册的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均应按《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诚信登记表》要求逐项认真填写。《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诚信登记》可在上海市消防协会网(www.sh70119.com) “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诚信登记”栏查询和下载;也可通过关注上海市消防协会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查询。

二、2015年前经考核评定和经2015年考试,并取得和完成注册的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信息登记填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前。今后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资格等级变更、变更聘用单位的人员,也应及时主动填报《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诚信登记表》。

三、填报《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诚信登记表》时,应确保本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便于行业协会今后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四、填报方式

方式一:登入上海市消防协会网首页,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诚信登记》栏目,选择网上直接填报,并上传本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第一、第二页扫描件。

方式二:将本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第一、第二页复印件与《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诚信登记表》通过邮寄填报。

邮递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一路499号406室

收件人:肖 剑

邮编:200023

五、联系人

肖   剑      电 话:15900910091、021-33303309

李玮珺      电 话:021-33303327

此通知.

上海市消防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