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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暑期少年消防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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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联络处:

  2008年中小学暑假即将来临,在暑期组织少年消防夏令营活动,是本会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同组织已坚持多年的一项活动。通过少年消防夏令营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学会自护自救技能,从而减少少年儿童意外伤害,尤其是火灾伤害的发生。因此,组织好少年夏令营活动意义十分深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组织主体

  由协会各联络处会同消防支队商区县少工委或学校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各联络处组织的少年消防夏令营,要立足本地实际和少年儿童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和组织活动内容。

  1、结合公安消防站暑期开放,组织少年儿童参观消防警营,观看消防技能表演;

  2、聘请消防校外辅导员讲授消防知识;

  3、参观上海消防博物馆、教育馆;

  4、撰写一篇消防安全题材的作文或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竞赛;

  5、选择其他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为少年儿童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四、几点要求

  1、组织少年儿童参加消防夏令营活动,一定要自愿并征得家长同意;

  2、各项活动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进行;

  3、所需营帽可向协会秘书处申领(7月1日前上报申领数量);

  4、所需活经费可在各联络处管理的经费中支付;

  5、9月上旬向协会秘书处上报2008年暑期少年消防夏令营活动小结。

  此通知。

  上海市消防协会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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