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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本市第十八届“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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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1月9日是本市第18个法定的“119消防日”。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的规定和公安部消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消防工作实际,现就办好本市第18个法定的“119消防日”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活动主题

  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学消防,平安迎世博”。

  二、主要内容

  (一)市级活动

  1、主会场活动。本届“119消防日”主会场设在黄浦区南京东路世纪广场。活动内容包括:(1)领导宣布第十八届“119消防日”活动开幕;(2)“上海市消防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3)首批消防志愿者和上海市第四届消防公益人物颁证仪式;(4)领导讲话;(5)消防文艺演出。主会场设置消防展板展示、消防技能体验等项目。

  2、启动“上海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共青团中央等1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上海将成立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各区、县应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按照“先建组织、后招募”,“先培训、后发证”的原则,志愿者由各支队和教导大队统一培训、考核、颁证,主要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消防安全救助和发现、整改火灾隐患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具体通知另发。

  3、开展上海市第四届优秀消防公益人物评选活动。上海市第四届优秀消防公益人物评选活动日前已启动,我局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评选出20名入围候选人,并通过上海消防网等媒体公布,展开公众投票。“119消防日”期间,我局将对候选人和获奖者进行集中宣传和表彰。

  4、集中开展媒体宣传。根据今年的活动主题,我局将组织本市各大主流新闻媒体,集中开展针对性的媒体宣传,推出“人人学消防”专栏和系列宣传短片,形成媒体宣传高潮。

  此外,我局将在“119消防日”期间制作下发部分宣传资料,并举行大型灭火演习。

  (二)区县(大型独立经济区)活动

  1、举办本地区主会场活动,在各街道、乡镇和大型企业设立宣传点;2、积极推进“上海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成立本地区的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3、开展上海市第四届优秀消防公益人物评选活动;4、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技能竞赛;5、指导并推动辖区单位和社区开展消防演练;6、充分发挥消防站开放作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7、根据本辖区实际,印制《“人人学消防,平安迎世博”告知书》等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资料。

 

  附:本市第十八届“119消防日”活动宣传标语

  本市第十八届“119消防日”活动宣传标语

  1、“人人学消防,平安迎世博”;

  2、热烈祝贺上海市第十八届“119消防日”活动隆重举行;

  3、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4、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

  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6、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

  7、坚决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8、学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安全保障;

  9、消防知识是您开启平安之门的钥匙;

  10、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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