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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项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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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全国专项治理下的城镇燃气安全问题

文/杨占龙


作为一名消防人,最近公司承接了两个区县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以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只是粗略一看,这次细致检查才发现这行业的安全问题真不少,难怪事故频发,为期一年地全国专项治理很有必要,治理文件内容翔实、客观,可谓面面俱到。城镇燃气的明显特点表现在:覆盖面广,使用率高,事故多发易发。

供气是生命线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吃饭、工厂开工、供暖制冷等,与生活、生产如影随形。如此高密度的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应具备经常性、常识普及率高、大众化的特点,事实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作为特许经营的城镇燃气却不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范畴,一直和供水、供热绑在一起,安全监管不温不火。下面就我参与检查的一些感受与大家做个简答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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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气单位、用户之间

安全责任不清

管道燃气的大多数用户在入住使用前已经完成供气施工,所以根本没见过与供气单位的《供用气合同》。问过好多人,都知道燃气设施不能乱动,但室内管道、设备的权属和责任没人能回答上来,以前的我曾经一直认为室内燃气设施除了自己花钱买的软管和灶具外都是燃气公司的,很多人都这样想。

现在我告诉大家,除了特殊情况外,管道天然气表前从阀门起供气单位,燃气表及之后的管道设施归用户双方的安全责任应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这是一个不能忽略的法律问题。大多数用户并不清楚燃气表的使用寿命通常是10年,我们很多的老旧小区燃气表早已经达到10年,可是供气单位入户安检记录中根本没有这个检查项目,一旦发生燃气表过期老化泄漏事故,燃气公司肯定难辞其咎,所以很有必要将双方安全责任进行明确,或者作为独家经营权的供气单位可以采取公告宣传的形式来明确安全责任,指导和要求用户对自由部分做好管理、定期更换。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责任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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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配送、用户端

隐患突出


非法、违法配送情况明显:

  • 配送车辆无合法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者供气单位将车辆挂靠在具有资格的公司名下,但公司疏于管理、只挂不管;

  • 配送员无资格或者有资质但不具备检查与管理气瓶的能力;

  • 配送车辆不按气瓶配送安全要求进行配送。

于是出现了:

  • 普通小货车拉着满车气瓶跑在城镇的大街小巷,人群中两辆车当街倒运气瓶;

  • 大瓶倒小瓶;

  • 配送人员缺少安全用气条件辨识能力,直接导致餐饮用户端先天隐患。



近年来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端的事故增多,令管理部门比较头疼,大量事故地集中出现才让政府下决心彻底来一次全国性的专项治理

餐饮酒店、工厂等单位燃气用户是重点,检查发现燃气用户燃器具安装及使用不规范、安全用气知识不足是普遍现象,如:

  • 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是无证经营点或非本辖区供气商供应,

  • 所建设的瓶组站或气化站工程不合格,

  • 厨房燃气软管交叉连接、超长连接增大泄漏风险,

  • 灶具紧挨着气瓶可能高温爆炸,

  • 灶具无熄火保护功能,

  • 燃气管道及其压力表、报警切断阀缺少日常维护管理,

  • 操作人员的不规范操作,

  • 厨房墙壁、吊顶装修使用可燃材料的先天火灾隐患等等,都可能让隐患演变为事故、造成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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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名目多,员工培训少

落实执行难


一个液化气瓶的管理、充装,从出厂到报废全过程有

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气瓶出厂质量合格证、特种设备检验证书),气瓶及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记录,气瓶报废登记;充装时要有建立出入库查漏制度、充装操作规程、气瓶配送制度、入户安检制度,充装、配送人员应持证上岗等等。

查过一个管道燃气公司的安全制度:厚度有如词典,再看企业培训记录,几乎没有关于安全制度、职责、操作规程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对新员工,而且制度汇编里面内容重复、照搬照抄、流于形式,完全和实际情况不符的预案……企业为了应付繁多的检查,不断扩展安全制度,但是却没有培训和执行,完全是处于应付检查状态。

在此我想为企业说一句,安全检查应该检查实事求是、一切为了安全,但是也要为企业节约管理成本,所以制度应该是去繁为简,符合安全要求就够了。

说着简单,做一套符合企业发展实际且合规的制度汇编,是需要配备专人或团队来持续改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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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缺少燃气安全的交叉

专业知识

城镇燃气包括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是可以直接引起火灾、爆炸的易燃气体;储运涉及高压、高温特种设备,大型储气罐区、罐瓶区、作业区等建构筑物,与消防防灭火设施、器材和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密切相关。

但检查发现:

  •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燃气企业未见员工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 做不到每班岗位上都有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的员工;

  • 不配备固定的专兼职电工,或专兼职电工不会日常检查本企业的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

每次政府带队的专家检查总要被查出电气方面的问题。

燃气企业总认为自己懂燃气就可以了,其他都由第三方去做,但是这些都是涉及安全是需要常抓不懈的,不是一个定期的第三方检测就能替代完成,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安全设施测试是相关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主体安全责任的重要体现。

燃气企业不仅要检查,并且要有具备安全隐患深度辨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对自身安全隐患、用户的安全用气条件都能进行准确判断,拿出切实可行、合规的整改方案,为用户、企业和政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这方面特别需要企业加强内部培训学习来快速提高,未来城镇化快速发展,燃气使用会更加扑救,具备实践能力的燃气管理人才缺口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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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的源头隐患


检查过一个燃气锅炉房,锅炉、燃气探测报警一应俱全,但左看右看总感觉不对劲,再一看是防爆泄压设施的问题。

该场所原先是燃煤锅炉房,实行气代煤后,原地直接安装天然气锅炉,供气单位自己设计、施工;设计时只考虑燃气管网、设备和安全附件,不考虑或不严格考虑用气建筑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如燃气锅炉房的设计必须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锅炉房设计标准》等,防火间距、防爆泄压是必须满足的。燃气设施、场所的设计还要考虑用气环境、条件;做好建筑安全、防雷防静电设计,燃气设施、设备和安全附件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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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单独说燃气安全,其实更多的指设施、设备安全,比如防泄漏、可报警、能切断气源、会抢修燃气,好多人认为这些就够了,实际上差得很多。

燃气安全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和所有的安全一样,需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环境四个方面去综合考虑,2022年刚实施的《燃气项目设计规范》全部是强制性条款,就是这个系统工程的浓缩精华,指引设计、施工、使用各环节做好本质安全。作为各级安全检查专家,只有自身更专业,才能帮助企业查找实体隐患和管理隐患,有针对性的提出最佳应对措施,有效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系数,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燃气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对于供用气企业缺少燃气方面的知识和危险源辨识能力的,政府部门应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参加必要专业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专业技能。通过对企业的严查,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严抓整改,避免发生燃气事故。

来源:消防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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