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诚永恒(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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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肩负使命

  1957年9月12日晚,从北京火车站发出的“北京--莫斯科”国际特快列车,在茫茫的东北土地上,一路呼啸朝着中苏边境疾驰而去。

  车上的25名中国消防留苏学员沉浸在无比喜悦的心情中,他们每个人着瓦感到自己是那样的幸福!在此以前,他们对消防毫无所知,而此时此刻,他们却作为我们新中国第一批派往苏联专攻消防的留学生,前往那令人向往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他们的整个身心感受中,除了幸福还有什么呢?

  列车风驰电掣,全速前进……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已进入最后阶段。

  是年4月21日,百万解放军横渡长江;23日攻克南京,结束了国民党政府在大陆的统治。

  伴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和国民党各地各级政府的土崩瓦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部纷纷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彻底推翻国民党统治的军事斗争的同时,相继开始着手接管各大城市。

  是年6月下旬,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十九兵团政委罗瑞卿接到中央命令,请他立即赶到北京。罗政委立即从十九兵团驻地山西平遥日夜兼程赶到北京,见到周恩来副主席,没想到周主席请罗政委担任中央军委公安部部长。这个决定使罗政委感到有点出乎意料,因为罗政委更想率军打仗。随后,周恩来副主席向他说明了中央机关进城后将面临的局势和人民公安机关对建国及建国以后搞建设时的重要性。当天晚上,毛主席在北京香山双清别墅约见罗政委,明确告诉他让他担任公安部部长。罗政委本想对主席提出,他还是想去打仗,但也没提,就这样罗政委接受成命,随后赴任并立即组建了军委公安部组织机构。一年后,1950年4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第三次会议将中央军委公安部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作为国家公众治理中必不可少的消防治理工作,则由公安部治安行政局负责。

  新中国的消防百废待兴,特别是建国前后北京发生了几场大火,惊动了中央,周总理亲自到了火灾现场并对消防工作作了重要指示。面对全国的消防形势,如何建设消防队伍,如何使消防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中起到更大的保障作用,急需公安部门解决这些重要问题。为加强消防工作,1951年公安部治安行政局在局内一处建立了交通消防科。1953年,交通、消防分离,公安部治安行政局建立消防处。随着消防工作的不断发展,1955年11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增设消防局,内称第十七局。至此,新中国的中央消防机构建立,开始全面系统地指导全国的消防业务工作。

  公安部消防局建立后,聘请了苏联消防专家尼古拉耶夫、柯拉廖夫为顾问,然而整个消防系统人才依旧极度缺乏,开展消防教育的基础条件又是一片空白,消防急需一批高级人才。

  1957年上半年,公安部向国务院递呈了选调25名干部赴苏联内务部列宁格勒消防技术专科学校学习消防业务的专题报告。6月2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于是,公安部政治部紧锣密鼓,精挑细选25名年轻干部赴苏留学消防的工作立即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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