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观点

偏远地区校园消防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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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是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阵地,莘莘学子既承载着家庭殷切的期望,承担着祖国未来建设发展的历史使命,同时更是火灾中的劣势群体。为此,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生的消防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在199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其中第六条规定:“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纳入教学、培训内容。”近年来,公安部、教育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省委省政府也多次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的治理和检查。省教育和消防总队还于2006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通知》,在惠州市召开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现场会。清远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在各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学校的消防安全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全市各类学校多年来没有发生火灾事故。

    然而,就在《消防法》实施十周、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惠州现场会召开2周年之际,在广东省清远市一些中小学调查发现,某些重视消防工作的学校师生的消防意识比较高。如清远市新北江小学,连小学低年级的学生都能识别绝大部分消防安全标志。在火灾应急疏散演习中,师生善于抓住有利时机扑灭初起火灾或有序进行逃生自救。

    相反,在一些消防意识淡薄的学校,师生对消防知识却了解甚少。在清新县某中学八年级随机抽查了两个班,对他们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是:100名学生当中,听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的仅有2名(后询问得知,这两人是从外地转学进来的),能看懂部分消防安全标志的15人,几乎看不懂的72人,完全看不懂的13人。调查中,被调查的学生均迫切希望学校及相关部门为他们提供学习消防知识的机会。

    同是清远地区的中小学校,为什么学生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却是天壤之别?其直接原因是前者认识到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而后者则因种种原因,不仅没将消防纳入教学及培训内容,而且连灭火救灾的必需设备都寥寥无几。那么,究竟是什么在制约清远地区消防安全进校园工作有序、均衡的发展?

    一、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偏弱

    近年来,市各级教育部门虽然转发了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也参加各级消防联席会议,但往往是上热下冷,没有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没有把消防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组织领导和责任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不落实。

    二、学校对消防安全进校园认识不够

    在消防检查中,一些学校对开展消防安全进校园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1、存在侥幸心理。普遍认为学校可燃物少,火灾不会在学校发生。2、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城区2个小学、1个中学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都不清楚公安部61号令,也不清楚学校在自身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责任。学校没有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3、缺少经费投入。多数学校都没有消防方面的预算,在消防经费投入时,缩手缩脚,把投入资金搞消防工作看作是光有投入而不见回报的开支,得不偿失,觉得没有必要在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和举办消防讲座。4、缺乏大局意识。定势地认为学生只要掌握书本知识,能考高分就行,极少从社会大局的高度出发提高学生的消防意识,为社会日后稳定发展储备和谐力量。

    三、消防警力不足

    清远辖区面积19153平方公里,共有人口400万人,现有公安消防人员238人,占清远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四点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也低于全国万分之九点一的水平。按照国际惯例“通常是每千人中,拥有1名消防人员。”但清远市仅为0.05人。可见,清远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警力严重不足,对点多线长面广的社会单位难以实施有效全面的监督,往往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更加难以抽调出警力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就连开展普遍性的指导工作和突出性的监督检查也人手不足。

    四、消防宣传形式单一

    在学校对消防安全认识不够和消防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均十分单一,主要表现在“三无”。1、学校消防教育的课时、师资及相关教材无保证。学校在开展安全教育时,往往偏重于交通、食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对消防方面的教育极少涉及。在调查时,曾问过一些教师,他们表示,身为教师,自己的消防知识都十分缺乏,为此很少甚至没有在班上向学生谈过消防方面的话题。而在教室的图书室,几本同版本的消防书籍摆在书架上却无人问津。2、宣传无阵地。在清远地区,除市区少数几间学校曾利用校园刊物和开办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宣传消防知识外,大多数学校的宣传栏主要用来宣传消防外的知识,更不要说播放消防警示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等活动。3、消防演习无设备。学校配备的消防设备严重不足,尤其是山区农村中小学,几乎不见消防器材的踪影,许多学生,甚至教师连灭火器都没碰过,更谈不上正确使用。

    针对清远地区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浅谈几点对策和做法。

    一、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

    当前,一些学校仍存在不少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教育开展还不普遍,效果不佳,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偏低的情况,应从关爱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务之急的是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目前存在的火灾隐患,尤其是对存在乱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等现象的学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其迅速整改。二是引导各类各级学校转变观念,树立花钱办消防是有偿的投资,而不是开支的观念,指导各学校增设校园必备的消防设备,做到处处有警示,时时有预防。三是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内容,提高教师的消防安全素质,从而在教育教学中向广大学生传授。

    二、增加消防警力

    近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每年新增的消防警力数量却增长缓慢,广东各消防支队也同样出现消防警力不足的困境。

    清远消防支队应以各级政府已经普遍重视消防工作为契机,提请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尽快向社会公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协管员用于从事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的辅助性工作。警力一旦得到解决,即可调派部分人员到学校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像九年义务教育扫除“文盲”一样,在广大学生当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直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95%以上,力争“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从根本上提高国民的消防安全素质,达到全民参与消防,关注消防的目的。

    三、多策并举拓宽宣传渠道

    众所周知,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防工作一半靠宣传。针对中小学生的认识特征,以下几点宣传教育方式可供借鉴:1、落实学校消防教育课时、师资、教材。各院校可利用新生军训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中小学则可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普法教育和每周班会课的必讲内容,并做到人手一册消防宣传书籍。2、建立校内消防安全教育平台。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原则,利用校园刊物,互联网页,闭路电视等媒体开办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形成强势而稳固的消防宣传阵地。学校可在图书室、资料室配备有关消防的图文和音像资料供师生借阅。鼓励学生在各班学习园地或校园橱窗自办消防安全专栏。有条件的学校还可根据自身条件组织校园消防安全图片巡展,播放火灾案例专题片,或在消防月举行消防安全征文和知识竞赛,做到三有(即有层次,有活动,有基础),以增强消防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学生的参与性,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3、组织消防演练。针对师生火灾自救自护能力薄弱环节,开展一些消防演练,条件允许的可组织师生到“消防站”参观学习,让师生掌握更多的消防常识和技能。

    四、构筑校园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学校应切实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教育创强”工作的必检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是消防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即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班主任之间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将学校消防工作纳入校长工作业绩考核,每学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做到学校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校园消防工作深入开展。

    五、购买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

    为防止寄宿学校发生火灾无力承担火灾受害人的赔偿责任而由政府“埋单”的现象,在各类寄宿学校中推广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降低政府及学校办学承担的安全责任风险。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牵涉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容不得有半点疏忽和懈怠。我们必需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提高认识,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总结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破解开展消防安全进校园中遇到的难题,逐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为创建平安校园和构筑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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