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发文件,发文件,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0

 

 

发生了事故,要按法律追究刑事责任,这没说的。

对监督管理人员,有时候也会按单位所发的“文件”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咋回事,合法吗? 

01、一个例子

1)判决。2019年4月28日,某地方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华明(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章中涉及的人物及单位名称均使用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缘由。2017年8月11日下午,吕兴煤矿发生滑坡事故。事故中有四人死亡、五人失踪。

3)陈华明。时任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巡查队二组组长,事故发生后,办案人员查到了一份要求对煤矿实施360度全覆盖、无盲区检查的文件,质问他为什么没按文件要求对煤矿进行检查。陈华明对办案人员说:整个吕兴煤业有12平方公里,高速路上开车,从煤矿这一端驶到另一端尽头需要十分钟时间,你就是给我配上汽车、飞机,我也做不到检查无盲区!

4)还是诉了。办案人员还是提起了公诉,法院也作出上述判决。

 

02、陈华明要起诉


一份文件要求“360度全覆盖、无盲区检查”让陈华明受到刑事追究,陈华明觉得很是冤枉,想了再三,2019年5月8日,他提出了起诉。

 

03、这事儿怎么看?


1)文件也是有效力的。法律对某件事情作出规定之后,它只是个原则规定,一般会有些条款说得比较灵活,因为在执行过程中会有很多法律无法规定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的文件就是对执行法律条文的进一步说明和安排。

2)举个栗子。比如说消防法第31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这是法条,政府根据这条就可以直接发文件,在某个节日期间要求监督人员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这文件也算是合法的,是对法律的执行。

3)文件不能乱说。麻烦的是,有些文件经常乱说,比如不管执法人员有几个,不管执法时间有几天,就来个“全部检查一遍”,“地毯式、无死角、全覆盖”,“百分之百”。有时候这样的文件太多,不管什么节日假期,隔三差五来一发,文件发下来、接着开会、接着让你上报检查治理结果,这就整得基层很头大。

4)乱说还有可能给执法人员带来牢狱之灾。就象这个陈华明,判三缓四,希望这个案件不是因发文件而造成。但确实,我们听说过的很多查案过程中,都把文件翻来翻去,查得很仔细,文件里面说的每一句话,可能都会成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看点

 几句话

发文件、讲话,这总是容易的。在文件里捅点形容词,也不难。但确实要想一下文件发下去,有几个人、有多少时间能够去执行这份文件?要考虑操作性,要务实,要体恤基层。

另外,追究责任是为了吸取教训,不能为追而追,理性追责很重要,有关部门当思考。

 

 

来源:靠山屯闲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