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 795—1989《卤代烷灭火系统容器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796—1989《卤代烷灭火系统喷嘴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4103—1993《卤代烷灭火系统选择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4104—1993《卤代烷灭火系统单向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4105—1993《卤代烷灭火系统阀驱动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和GB 14106—1993《卤代烷灭火系统压力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替代的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改为《卤代烷灭火系统及零部件》;
——取消了卤代烷1211 灭火系统的要求;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修改;
——取消了对“GB 4981”、“GB 4208”的引用,增加了对“GB 5099”、“GB 5100”、“GB9969.1”、“GA 61”、“GA 400”的引用;
——增加了第8 章“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增加了系统、灭火剂瓶组、容器、安全泄放装置、集流管、连接管、控制盘、信号反馈装置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N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福建天广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彦锋、刘连喜、林峰、李习民、董海斌、高云升、赵青松、陈秀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795—1989;
——GB 796—1989;
——GB 14103—1993;
——GB 14104—1993;
——GB 14105—1993;
——GB 14106—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