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及化工产品闪点的测定,其闪点的范围在室温以下。
本标准规定,只有当试验容器内的试样与其上方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的温度基本达到平衡时,才能进行点火试验。每次试验所用的试样为2 毫升。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ISO 3679-1983《色漆、清漆、石油及有关产品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