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第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 GB 3445—1993《室内消火栓》。
本标准与 GB 3445—199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增加了前言、使用说明书;
—— 取消了引用标准GB 197、GB 3266、GB 3452.1、GB 5675、GB 5796.1、GB 5796.3、GB 5796.4、和YB 457;增加引用文件GB/T 191、GB/T 228、GB/T 1804、GB/T4423、GB/T 9439 和GB 9969.1;;
—— 增加了第3章定义;
—— 修改了外观质量、基本尺寸、材料等要求;
—— 增加了旋转型室内消火栓,减压型、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的一些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113/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海淀普惠机电技术开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舒艳、赵永顺、白殿涛、牟金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3445—1982;
——GB 344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