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2553-1990《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与GB 12553-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消防炮操纵手柄安装高度、驾驶室和消防控制中心、照度试验”等条款。
--对“泡沫液及贮罐、举高装置、消防附件、消防照明与通讯”等条款进行了较大的改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明、王达英、顾文杰、金。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解释。
本标准1990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