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第4 章和第6 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附录A 至附录R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西安卫士消防设备制造厂、陕西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连喜、杨震铭、迟立发、谢炳先、严洪、杜增虎、王荣。
本标准是首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