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知识

修订规范的原则要求

0

  消防规范是工程实践经验和科技成果的综合反映,规范水平的高低直接控制着当前消防技术发展水平的高低。随着人们开展建设活动数量、范围的增加和扩大,对工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难题的不断解决,以及在建或已建工程中所出现的教训,必然会增加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实践经验。同时,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科技新成果的不断涌现,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推进工程建设技术的发展。

  一项消防规范在开始制订和实施时,可以说是比较先进或符合实际的。但是,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它所规定的内容很有可能将不再是先进合理的了,这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不断发展和积累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及时进行调整,这些规范的规定不仅不能满足使用的需要,失去促进消防技术进步的作用,而且必然会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消防规范实施后,应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的结果,组织规范的修订,使规范的技术规定及时适应客观实际的要求,不断提高规范自身的有序化程度,从而确保或提高消防规范的技术水平,避免规范对消防技术发展的负作用。

  消防规范的复审一般在规范实施后五年进行,这一期限是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这一规定,一方面为规范的实施提供了一个相对的稳定期,另一方面也为对规范内容的检讨确定了一个基本的期限。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上许多国家对规范的复审期限日益缩短,规范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一趋势在我国消防工作的许多方面也已显现出来。但是,普遍的应当复审的期限,仍然以五年一次为宜。

  消防规范复审后,规范的管理单位或有关组织应当提出其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的意见,报经规范的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

  当消防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或绝大部分内容需要修订时,可以组织全面修订。当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进行局部修订。

  ① 规范的部分规定已制约了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② 规范的部分规定经修订后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③ 规范的部分规定有明显的缺陷或与相关的标准相抵触。

  ④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而又可能对现行的规范作局部补充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