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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小学新推《公共安全行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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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作者:陆梓华 特约通讯员 焦苇

编者按电梯发生故障,要如何保护自己发生火灾时,怎样能逃生?秋季开学,一门名为《公共安全行为指南》的课程出现在了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表上。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在内的公共安全知识均有所涉及,意在帮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全市各区县将各有8所学校参与试点,到2015年实现全覆盖。

  按照年级分为四册

  在上海市消防局、气象局、地震局、公安局交警总队、特警总队、红十字会、地铁运管中心和民防办公室等专业单位支持下,市教委牵头编写了《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分为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一共四册。小学一、四年级,初一、初二和高一年级必修,每学期必须安排至少8课时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规定主题活动;其余年级选修,每学期应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时间,进行学校选定的安全教育主题学习活动。

  四大模块关注生活

  《指南》主要按“在路上”、“在学校”、“在家里”、“在社区”四大模块即学生实际生活中的空间来归纳安排与认知水平相适应的内容。这些内容全部与日常生活相关,便于老师、家长共同指导。在每一模块均包含一定的场景,涉及治安、交通、消防、自然灾害等相关内容。如小学低年级的“在路上”部分,有“常见的报警求助办法”、“平时过马路”、“特殊天气过马路”、“乘私家车、乘公交车、乘轨道交通”,“远离无证小摊贩”,“亲水平台和河道的危险”等。

  介绍,四册教材有的内容标题相似,但根据学生年龄不同,内容呈渐进性。例如,“交通安全”中,小学低年级主要是涉及过马路和乘私家车时的安全细节,小学高年级为乘坐公交车、轨道交通、电梯时的注意事项,初中增加了骑车安全以及遇到交通事故时应采取的处理办法,对高中阶段学生,则强调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的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同时增加乘坐轮船、飞机时的自我保护和特别提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小学阶段设有“教师提示”专栏,初中阶段设有“思考”专栏,高中阶段设有“探究”专栏。老师和家长也可以和学科知识结合,提升学生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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