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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上海世博场馆建设消防信息登记表”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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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世博场馆建设消防安全,确保上海世博成功举办,根据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印发“世博园区消防产品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消发[2009]24号文)第五、六条的规定,世博场馆建设中的各有关施工企业和生产厂商都应如实填写“2010上海世博场馆建设消防信息登记表”,并输入 “上海消防产业信息系统” (以下称“系统”),由系统依照国家市场准入条件对表中信息作比对、验证。填表的有关说明如下:

  一、名称解释

  1、项目名称 为项目设计申报时公安消防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

  2、施工企业 是指涉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炮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火涂料涂装、防火门(包括防火卷帘)安装等规定的其他消防工程施工的企业。

  3、消防产品 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以及防火材料、阻燃制品等相关产品。

  4、上海消防产业信息系统 是管理、采集、统计本市消防产业信息的专门系统,具体由上海市消防协会消防产业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负责。

  二、登记表的填写及提交

  1、填表单位必须是系统注册用户。

  (1)已是系统注册用户,可直接登陆上海消防产业信息网(www.sh70119.com)或登陆上海消防网(www.fire.sh.cn)进入产业网链接,进入“2010上海世博场馆建设消防信息登记”,在网上填写。(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上填表时详阅填表提示。)

  (2)尚未在系统注册的企业,应先办理注册。按网页提示先填写企业基本资料,填写完成后打印。将打印原件和本企业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或施工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加盖公章后寄或送至委员会申请核对。

  通过核对的,委员会即予开通用户使用权,成为注册用户。

  2、有些产品信息被系统拒绝填入,可能是该产品尚未纳入系统或不符合国家市场准入条件,应通知相关厂商与委员会联系。

  委员会地址:河南中路280号511室  电话:021-63213669或021-63213535转9147  传真:63213535转9146  邮编:200001。

  3登记表在网上填写、确认完成后,必须从系统中直接打印(自制表无效),打印原件由填表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确认加盖公章。无监理单位的由建设单位确认盖章。

  4、登记表盖章后寄或送至委员会。

  三、登记表填写及提交的流程图:

 

世博流程图.JPG 

  四、其他

  1、凡已填写登记表,并通过系统比对、验证的信息,在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再提交相对应的纸质材料。

  2、在受理工程消防验收时,发现有不填表或不办理系统加入手续的企业和产品,责任自负。

  五、网上登陆示意图

  1、登陆上海消防产业信息网(www.sh70119.com),点击“2010年上海世博场馆建设消防产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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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未注册的企业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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