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079-4:1975《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第 4 部分引燃温度试验方法》第二版(英文和/或法文版),包括其修正案IEC 60079-4-Amdl:1995。
本标准等同翻译IEC 60079-4:1975。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d) 删除了第4 章的悬置段;
e) 增加了4.2 条中表的表号、表名;
f) 增加了4.4.1 条和4.4.2 条的条标题;
g) 增加了5.1 条的条标题;
h) 将 5.2 条的内容移至5.2.1 条。
本标准代替GB/T 5332—1985《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5332—1985 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IEC 60079-4:1995《引燃温度试验方法修订单位1》将附录A 中石棉材料改为绝热材料;
——在附录A 中,增加了另外一种加热炉(2#加热炉)的说明和相应的示意图。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晋、王钢、张网、张欣、孙金香、果春盛、吴彩虹、王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332—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