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资料参数】

  • 资料种类:标准
  • 发布地区:国内
  • 规范类型:国家标准
  • 资料编号:GB 4351.1-2005
  • 发布时间:2005-04-22
  • 实施时间:2005-12-01
  • 下载权限:免费

【资料简介】

前言

  本部分第5、6、9 章的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GB 4351《手提式灭火器》分为三个部分:

  ——第1 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第2 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第3 部分:检验细则。

  本部分为GB 4351 的第1 部分。对应于ISO 7165《消防手提式灭火器性能和结构要求》(1999 年英文版)。本部分与ISO 7165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GB/T 1.1 和汉语习惯对标准的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因我国没有灭D 类火的手提式灭火器,因此将ISO 7165 中对手提式灭火器的灭D类火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予以删除;

  ——根据我国的资源情况,在B 类火试验方法中,将ISO 7165 中使用的商业正庚烷修改为汽车用的汽油替代;

  ——删除ISO 7165 中对使用于手提式灭火器的垫圈和“O”型圈的要求,修改为采用

  我国对垫圈和“O”型圈的相关标准。

  本部分代替GB 4351—1997《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 4397—1998《手提式1211 灭火器》,GB 4398—1999《手提式水型灭火器》,GB 4399—1984《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GB 4400—1984《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GB 4401—1984《手提式酸碱灭火器》,GB 4402—1998《手提式干粉灭火器》,GB 12515—1990《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GB 15368—1994《手提式机械泡沫灭火器》。

  本部分与GB 4351—1997 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充装灭火剂的分类法中,将水型和泡沫型灭火器合并称为水基型灭火器;

  ——增加了手提式灭火器型号的编制方法;

  ——修改了B 类火试验模型的编排方法,B 类火试验时,油盘全部不能埋入地面下;

  ——增加了手提式灭火器在最低使用温度时的灭B 类火的要求;

  ——增加了用于汽车、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上手提式灭火器的振动要求;

  ——增加了对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阀门的要求;

  ——增加了对手提式灭火器提、压把的要求;

  ——增加了对手提式灭火器固定架的要求;

  ——增加了对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要求;

  ——修改了手提式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值,手提式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全部为手提式灭火器工作压力的1.5 倍;

  ——增加了手提式水基灭火器电绝缘性能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手提式灭火器发光标识的要求。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 92—1995《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废止。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康鸿翔、李跌伟、冯巧娣、陆聆泉。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351—1984、GB 4351—1997;

  ——GB 4397—1984、GB 4397—1998;

  ——GB 4398—1984、GB 4398—1999;

  ——GB 4399—1984;

  ——GB 4400—1984;

  ——GB 4401—1984;

  ——GB 4402—1984、GB 4402—1998;

  ——GB 12515—1990;

  ——GB 15368—1994.